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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各项标准

作者:admin 发布于:2023-12-19 点击量: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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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官方网站2020年2月5日发布的《2019年河南调查总队主要调查数据》,2020年2月5日之后发生在河南省的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,或一审辩论终结日期在2020年2月5日之后的案件适用的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”、“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”、“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”、“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“为:

一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200.97元/年;93.70元/天

二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971.57元/年;62.20元/天

三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63.75元/年;41.54元/天

四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545.99元/年;31.63元/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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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河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(城镇非私营单位)为63174元/年

2018年河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:

1、农、林、牧、渔业为44314元/年

2、采矿业为566394元/年

3、制造业为52474元/年

4、电力、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79134元/年

5、建筑业为53163元/年

6、批发和零售业为53682元/年

7、交通运输、仓储和邮政业为71392元/年

8、住宿和餐饮业为41804元/年

9、信息传输、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为79543元/年

10、金融业为116047元/年

11、房地产业为58396元/年

12、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51501元/年

13、科学研究、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为83301元/年

14、水利、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为47609元年

15、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为45677元/年

16、教育为71053元/年

17、卫生、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为77481元/年

18、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为67815元/年

19、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为68197元/年

(数据来源:2019年6月5日南省统发布)


河南省2020年各级伤残城市和农村赔偿数额标准如下

一级:城市标准684019.4元 农村标准303275.8元

二级:城市标准615617.46元农村标准272947.5元

三级:城市标准547215.52元农村标准242620元

四级:城市标准478813.58元农村标准212292.5元

五级:城市标准410411.64元农村标准181965元

六级:城市标准342009.7元 农村标准151637.5元

七级:城市标准273607.76元农村标准121310元

八级:城市标准205205.82元农村标准90982.5元

九级:城市标准136803.88元农村标准60655元

十级:城市标准68401.94元 农村标准30327.5元

备注: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[2019] 338 号文件,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、医疗损害责任纠纷、产品责任纠纷三类案件,残疾赔偿金、死亡赔偿金按照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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